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工程和搭建临时工棚、排棚等均须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建。要注意的是消防报建应由建设单位办理,其他单位不能代行办理。
建筑工程或主体建筑通过消防验收的二次装修工程(大于50㎡),在设计图纸确定后,把图纸报地方消防主管机构审核,确定工程的平面布置,功能及系统设置等是否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并通过地方消防主管机构的审核,且在过程竣工后申报地方消防主管机构验收等工作,称为消防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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