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展厅设计规范
一、多层建筑内的地上展厅、地下展厅和其他空间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净宽应按表5.3.2的规定经计算确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二、高层建筑内的展厅和其他空间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计算,每100人不应小1.00m,且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2、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每100人不应小于1.00m,且疏散外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
三、展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当单、多层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展厅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大25%。
四、展厅内的疏散走道应直达安全出口,不应穿过办公、厨房、储存间、休息间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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