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市场消防注意事项
商店市场包括买卖市场、小超市、便利店等售卖物品的场所。凡是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商场、超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集贸市场等商场市场(超市)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商店市场消防需要注意:
1、检查是否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2、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且生产、储存、经营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活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3、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封闭楼梯间)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4、商场市场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组合布置及贴邻布置;不应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组合布置。
5、商场市场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
6、商场市场内,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消防服务联系电话为13928242119,欢迎您拨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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