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车间设计工程厂房是指在生产工艺上对建筑物有特殊净化要求的厂房。
其基本特点为:
1、净化车间主体多为钢筋混凝土构造,或许轻钢构造,净化车间多分隔为若干小间;
2、在生产过程中运用了甲醇、丙酮、甲苯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对净化车间构成了潜在的火灾威胁;
3、常处于密闭状态,少窗少门;
4、车间内设备贵重,怕高温、忌水;
5、车间内工作人员少,不利于发现火情和处理初期火灾;
6、内部构造杂乱,通道弯曲。
净化车间的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1)净化车间应进行专门设计,其主体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吊顶、分隔墙等构配件及保温、隔热、装饰材料,应尽量采用不燃材料或经过防火处理的材料。
(2)为防止起火和燃烧,便利疏散与抢救,对防火墙间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隔以及疏散路线等,一般应比其他建筑有更高的要求。出入口或拐弯处应有紧急照明灯。
(3)净化车间内不得使用明火加热,采用电加热的必须密闭,并严格控制加热温度。各种加热装置均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
(4)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净化车间、电气要符合防爆要求;电气敷设和安装要从严要求,暗敷的电线当中不得有接头。对电气设备要经常维修,用后及时切断电源。对需要长开的电气设备,下班后应有专人巡逻检查。
(5)净化车间内易燃、易爆物品只限于当班用量,下班后对剩余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人其他安全场所。
(6)使用易燃液体和气体的净化车间,应安装排风设备,操作台应有独立的排风装置。易燃液体蒸气和气体的尾气管应与排风系统分开。
(7)净化车间的排风系统。应设置调节阀、止回阀或密闭阀。总风管穿过楼板和风管穿过防火墙处,必须设置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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